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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肥不宜作药材种肥

发布时间:2015-11-27 阅读:1307

 中药材是特殊的农作物,在栽培中若使用化肥不当,易出现烧芽、烧苗现象,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因此,不宜将三类化肥作为中药材在拌种时的"种肥"。

一、含有毒害作用的肥料尿素在农作物生产过程中,常生成少量的缩二脲。该物质的含量超过2%, 对种子和幼苗就会产生毒害。另外,含氮量高的尿素分子也会透入药材种子的蛋白质分子结构中,使蛋白质变形,影响种子的发芽。

二、 含有害离子的肥料(1)氯化钾、氯化铵。此类化肥含有氯离子,施入后会产生水溶性的氯化物, 对种子发芽和幼苗的生长不利。(2)硝酸铵、硝酸钾。含有硝酸根离子,对种子发芽影响很大。

三、含有腐蚀作用的肥料如碳酸氢铵和过磷酸钙。若用此类化肥作中药材栽培时的种肥,对种子的发芽和幼苗都会产生严重危害。如因土质差,一定要用此类肥料,可将其施在沟下或底层,上面覆盖一层细土后再撒播药材种子,也可将过磷酸钙与土杂肥混合均匀后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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