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对象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原则上为医药企业、药材专业种植(养殖)企业和直接从事中药研究开发的科研机构;
2.具有健全的财务核算与管理体系,运行管理规范;
3. 是中药骨干企业和大型中药材专业种植(养殖)企业。
4. 是全国或区域公认的权威中药材生产技术单位,有一支学科配置齐全、常年从事中药材规范化生产研发和技术服务的队伍(50人以上,其中高级职称20人以上),已建立运行良好的技术服务机构。
5. 是已经建立区域性中药材生产、销售信息采集网点,拥有持续自我发展能力,具备良好升级基础的专业化信息服务单位。
6. 为大型中药企业。
二、申报方向
1. 中药材规范化、规模化和产业化生产基地;
2. 中药材生产技术服务平台;
3. 中药材生产信息服务平台;
4. 中药材供应保障平台;
三、申报时间和申报方式
请于2012年3月18日前将企业申请表电子版(附件1)发送gjzxzj@163.com.。
我中心对符合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条件的企业,可申请财政资金支持。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宏敏
联系电话:010-857418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