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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补贴资金项目

发布时间:2026-02-10 阅读:1231

原创中国君纬



为全面贯彻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强化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2026年,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将聚焦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能力、强化科技支撑和人才培育,进一步激发农业内生动力。补贴类型有哪些?补贴方式又如何?可以参考一下内容:

一、 大力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一) 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
以加快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和经营体系为目标,重点扶持国家级、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及示范家庭农场。支持从事粮食和油料生产的示范主体改善生产条件、提升技术装备、强化基础设施;鼓励果蔬、畜牧、水产等领域示范主体发展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初加工、品牌营销与产销对接。鼓励示范主体承担绿色高产高效技术模式集成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速测、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公益服务任务。

实行项目储备库管理,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方式给予支持。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40%,具体比例由各地结合实际确定。按照“谁申报、谁负责”“谁使用、谁担责”的原则,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项目审核与绩效管理,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加强过程指导与监督;项目主体对申报内容及实施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各级财政部门确保资金及时足额拨付、专款专用。


(二) 实施粮油规模主体单产攻坚行动
聚焦水稻、小麦、玉米、大豆、油菜等主要粮油作物,以家庭农场、合作社、种植大户等规模经营主体为依托,集中推广高产优质品种、集成高产高效技术、提升全程机械化与社会化服务水平,创建一批规模化高产高效示范区。对积极应用主导技术模式且实现单产显著提升的规模经营主体,给予定额奖补。

(三) 开展现代设施农业贷款贴息支持
在全国范围内对设施农业建设贷款给予财政贴息,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优化设施农业布局,提升设施装备现代化水平。重点支持节能节本、宜机化的现代设施种植(如新型日光温室、连栋大棚、植物工厂),高效集约化的设施畜牧养殖,生态循环型的设施水产养殖,以及产地仓储保鲜烘干、冷链物流等设施建设。贴息比例和额度由各省份根据实际制定。

(四) 深入推进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
持续扩大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范围,以推进粪肥就地就近还田利用为重点,促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化肥减量增效。在全国范围内择优遴选一批畜牧大县和果菜茶优势产区整县推进,通过财政补助,扶持一批专业化服务组织,构建市场化、可持续的粪肥还田运营模式。每个试点县安排中央财政资金1000万元,用于对提供粪肥收集、处理、施用服务的市场主体进行奖补,带动县域内种养结合循环发展。


(五) 支持奶业、畜牧业转型升级
在奶业主产省和畜牧业优势区,支持奶牛、肉牛、羊等养殖场(户)进行设施装备升级和技术改造。重点支持养殖场标准化改造、智慧牧场建设、饲草料生产收储加工设施升级、畜产品冷链加工设备购置、良种引进与繁育、疫病净化及粪污资源化利用等。优先支持家庭牧场和农民合作社联合体。

(六) 改善农业生产设施条件
实施设施农业现代化提升行动,中央财政对符合条件的直接生产经营主体予以补助。对新建或改扩建达到一定规模的节能型日光温室、高标准连栋大棚等给予定额补贴。对老旧设施进行结构加固、环境调控、物联网装备升级等改造提升的,按改造投资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助。具体补贴标准及规模要求由各省份结合产业实际制定。项目资金不得与其他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重复叠加。

二、 全面强化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

(一) 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育计划
分层分类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年度培训规模不少于2万人。围绕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重点领域,通过理论教学、案例研讨、现场实训等方式,提升带头人带领农民发展产业、建设乡村、促进增收的能力。

(二) 深化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
按照“一次集中授课、一段线上学习、一批考察交流、一名导师帮扶”的培育模式,继续与国内知名高校和培训机构合作,每年为每个县(市、区)培育10名左右“头雁”,全国每年培育规模约3000人,着力打造一支引领力强、带动力足的乡村产业振兴“头雁”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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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扎实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
围绕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发展乡村新产业新业态等任务,在全国范围内培育高素质农民10万人以上。重点面向家庭农场主、合作社带头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骨干、返乡入乡创业人员等,开展全产业链技能培训、创新创业能力提升和绿色发展理念教育,学员满意度保持在90%以上。

三、 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

聚焦粮食和油料等关键农产品,重点支持面向小农户的生产托管服务。通过财政补助,引导小农户将农业生产中“耕、种、管、收、烘”等关键环节或全程委托给服务组织,发展服务带动型规模经营。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30%,单季作物亩均补助总额不超过80元。对市场机制已较完善的环节,可逐步调低补助标准或退出补助。补助对象为实际接受托管服务的小农户和家庭农场,其中小农户受益资金占比应达60%以上。严格实行“服务-验收-兑付”程序,确保政策精准落地。


四、 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设

在全国农业县(市、区)实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支持县级农技推广机构履行公益性服务职责,建设集示范展示、培训指导、咨询服务于一体的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加强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提升服务能力。支持农业科研院校、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开展科技服务,完善“一主多元”的农技推广格局。强化数字农技推广服务手段应用,提升信息化服务水平。加强项目绩效管理,确保农技推广服务效能持续提升,为农业稳产保供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科技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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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支持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稳健发展

坚持全国农担体系政策性定位,深化“政银担保”联动,扩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贷担保规模,优先保障粮食、油料等重要农产品生产经营的融资需求。创新担保产品,简化审批流程,提升服务便捷度。健全风险防控和化解机制,鼓励地方探索建立风险补偿资金池。加快推进农担业务全流程数字化、线上化,运用大数据提升客户识别和风险管理能力,为各类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更加高效、精准、普惠的金融担保服务。

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落实细则,确保政策红利直达主体,有效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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