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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法》立法建议(四)

发布时间:2014-08-15 阅读:1296

                       振兴中医中药呼吁书

 本人年已古稀,一生在中药第一线工作。觉得当前中医中药方面有很多问题,令人迷惑不解。我凭着自己的感觉写一封长信,陈述个人看法,提请有关部门参考。

一、我国中医药的方向是什么?我国中医药的历史源远流长,内涵博大精深。它以“辨证论治”为基础,采用自然药物调理、平衡人的机体,达到治病健身的目的。过去中医临床处方以饮片为主,做到辨证准确,用药合理,很有特色。现在很多中医,使用中成药为主。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中医饮片处方率占80—90%。自从八十年代中药工业兴起,中成药产品增多,饮片配方率急剧下降,现在只占20—30%,有的地区还达不到。如此发展下去,精华的“辨证论治”要失传,医术会退化,中药会西化。没有饮片只有成药,不必分中医西医,中成药像西药一样都可对号入座。设想,有特色的中医中药会落到什么地步,为防患未然,国家向世界申报文化遗产完全必要。正当我担心中医药前途之时,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最近发布一条令人振备的消息,中医中药将遇到推广在我国城市基层社区内设立中医诊疗点,这一举措完全适合我国国情民风,一定会受到人民欢迎。中医的治疗法则,治未病,治本与治标,扶正与祛邪,正治与反治,因时因地因人制宜。需要医患贴近,下基层与群众结合,有益于治疗法则深入实践。通过临床进一步验证医术与药物的实效,从中不断提高进化。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完全符合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道路。我认为,这是国家决策英明之举,使中医药获得重振雄风的机遇。

二、中医中药应该有保护法。中医中药是我国民族传统医药,它代表看中华民族悠久的历史和先进的文化。为我们中华民族生息繁衍,强国健民作出过卓越的贡献。可是近年有人对中医中药指责太多,不以历史观看待中医中药,嫌它“落后”、“不科学”,不能“向世界接轨”。伴随着舆论的压力,政府出台的政策从高从严,有些要求不附合实际清况。客观上给人们一个印象,即:相传三、五千年的中医中药今天不灵了。行业整顿压力很重,怀疑中医中药还有没有前途。从法律上讲,《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植物保护法》《森林法》《草原法》等等,都涉及到中医中药使用或经营,都可管理。具体执行中轻则收费罚款,重则没收坐牢。中医中药使用或经营没有法律条文保障,常在朦胧中犯了错误。所以,我认为国家要考虑实际情况,根据我国国情、民风,尊重历史,反映时代精神,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立一部《中医中药保护法》。免得从事这一行业的人,提心吊胆做事。

三、中药行业在衰退。本人熟悉中药行业,重点要反映一些中药情况。中药行业产值虽小。名声颇大,中药材是中药的源头,是行业的原料。源头正,质量好则药效高,中药才有生命力,才能不断发展兴旺,世代相传。现在我的感觉,药材生产发展了,质量降低了。降低的重要原因是中药实行统一零售价很不合理。经营者为了赚钱,选用规格差,价格低的药材,导致药材向低标准倾斜。其次,懂行的人越来越少,技术水平下降,做实事的人太少,药材市场管理工作跟不上。比如讲:上市流通的药材,水分超标,杂质过多,甚至虫蛀霉烂,伪劣变质。为了美观过去被禁用或不用硫磺熏蒸,双氧水漂洗,染色,矫味对药材保持原汁原味有害的方法,现在使用得很普遍,无人过问。有权管理的部门,忙于推行GSP、GMP、GAP、GLP等等现代化管理认证达标工作。形成源头质量向低走,终端管理要求高的两端分化现象。我听到一些正在认证单位牢骚话,“一旦认证达标合格,人精疲力尽,钱化得不少,垮台倒闭为时不远了”。在这项工作中,希望有关部门办事公开化。密切注意少数人借着“认证’’之机,乱收费或个人敛财行为。目前中药行业的现状是:随着药厂停产整顿,药业单位忙于整改,经营效益普遍下降。医疗单位不准进市场购买饮片,有些地区新的饮片厂还不完善或者质次价高不受欢迎。原药与饮片之间界线也不明显,比如,产区按老习惯加工的茯苓、乌药片、桂枝片等算不算饮片,饮片的范畴如何理解,总之问题很多。当前饮片配方不全,医师无法处方,药帖减少,特别在农村更为明显。全国各地药材市场的生意一片萧条,农民转化的个体户做不下去,巳将近半数退出市场。随之而来是户地药信息不灵,产品渠道不畅,影响他们采种药材的生产积极性。有的人说,中药过去太疯狂了,现在在劫难逃。关于认证达标之事,坦白说,本人不太了解,应该说没有多少发言权。但我按常规思索,认证达标是否可按等级区别认证呢?不同情况不同处理是唯物主义办事的准则。我们国家都能实行“一国两制”,为什么我们对认证工作不能灵活运用呢?本来中医、西医、中药、西药,出口、内销,城市、农村就有很大的差别,拉开标准实事求是有利于管理措施落实。假使把所有五星级的宾馆、旅馆,要求达到四星级、五星级水平有可能吗?四、我对麝香药用、凭处方配饮片的看法。麝香是中医中药用于急症、重病一味相当关键的药材。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年用量约为1000千克左右,90%用在重要中成药生产。自从八十年代以后,使用麝香产品增多,产销管理失控。1986年用量竞达7500千克(当时假货充市,至少一半是假货)。乱用麝香引起价格暴涨,产区乱捕滥杀,给资源造成危机。经《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许多地区和单位停用麝香,有的改用人工合成麝香。麝香是否应该禁用,人工合成麝香能否代替天然麝香,是当前麝香问题的焦点。天然麝香是雄麝香囊中的干燥分泌物。形成原因,成分药理至今尚难彻底破译。人工合成麝香,八十年代研究试制,所采用原料与麝香的内分泌毫无瓜葛,成品香味大有差异。现在评价两者关系好比天然者是糖,合成者是糖精。合成麝香如在外用药试用或少量生产临床对比药无可非议,如果全面推广在重要中成药中使用很不妥当。如使用人工合成麝香投料,不改动原有处方,按《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则属假药。我认为,对麝的资源分片封山禁猎,轮流开禁,认真落实保护措施,麝资源不会灭绝。用或不用要进一步调查后确定。做到既要维护民族医药需要,又要履行国际公约的承诺。麝是我国主产,主动权应在我国。同时,我们应向世界宣传,有关我国麝香入药历史,抱着以人为本,治病救人的原则,合理使用少量麝香,性质不同于供奢侈消费捕杀藏羚羊的行为。国家应资助产区发展野麝家养。药用方面,坚决淘汰疗效不显的中成药使用麝香。建议人工合成麝香向天然麝香因素靠近,拉近差距。关于中药饮片配方问题,最近管理部门有个说法,今后没有医师处方(习称白头方)不准配售。理由是最大限度地保障患者用药安全。这条规定粗看用意很好,细想不附合当前医与药的实际情况。中药流传二、三千年,民间自配单方、验方、秘方、古有成方不计其数,没出过很大事故。近几年发生中药事故并非因有无处方所造成。事故的因素多半是因对医药知识一知半解,不懂装懂,不认识药之故。民间各种流传处方都是祖国医学中遗产一个部分,如果不准配售是否有歧视之嫌?如有不适宜处方,则可经过执业药师,中药师处理解决。中医中药源出同流本为一家,可是现在实况大相径庭。医师专业看病开方,虽知药性不识药物。售药者识药而不知医生用药之意。中成药可以对号入座不会差错,中药饮片没那么简单。因为药材作为商品流通数百年,好多品种存在多来源的情况,医师对此并不精通。药师长期从事实际操作,对中药分辨有专长,对炮制、配方有经验,对毒品管理或配伍禁忌比医师更熟悉,处方可配不可配应有中药师把关。况且现在医院,药店都配备了执业药师或各级中药师,把配方审核权交给他们合情合理。我认为,无毒害的中药饮片应视为一般商品,不卖说不过去。试问,如果拿着药典收载方,像十全大补方,六味地黄方,抄录后去药店配自熬中药,能不能配,如不可配,那么权威的药典还不如医师一纸处方?请有关部门深入实际调查调查。

五、中医中药从业人员素质问题1、自从改革开放,中医中药兴旺发达,从业人员成倍增加。人员素质,知识程度,能力水平良莠不齐,从业的目的也各有抱负。优秀者创造业绩。为国家、行业作了贡献。常看到的有办医院、开药厂为多。但在改革大潮中,难免有那么少数人,冲看中医中药这块“金字照牌”来淘金敛财的。他们打着弘扬祖国医药的旗帜,搞假医假药,骗取人民钱财。媒体上常有“包治包好”“长生不老”“重大突破”“国际认征”等等虚而不实的的广告。夸大吹虚中医药效能,其结果只会带来负面效应,败坏中医药的声誉,对这些人要保持警惕。2、当前中医中药掌权管事的骨干,基本上来自大专院校毕业的人才。文化层次高,理论水平强,创新思维敏捷,基础都高于老一代的从业人员。但是现代化的人才也有不足之处。主要是重理论教育,轻社会实践,能动口,难动手,一遇到具体问题,只会参照书本以教条方式去应对。有的学医者写不出中医医术完整的医案,学药者分辨不出最常用的药材特征。事实上也难怪,中医中药的知识和著作自古至今浩如烟海,光凭大学教材包容得了吗,三年五载学得完吗?中医药行业有句者话,“活到老、学不了”。书本仅仅是前人之识,许多真知灼见的知识,要通过自己的智慧去实践,去领会,去创造。中医药的高级人才,决定着我国中医药事业兴衰成败,而人才的知识、思维、观点、行动是其中核心因素。3、另一方面,是中药材生产流通源头上的人员素质问题。种药采药者是农民,收购贩卖者也是弃农经商的农民。相对说他们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比较低。过去种药采药听从基层药材公司或供销社安排。现在只能跟着市场行情信息走,技术无人指导,质量无人把关。只要有人要,什么都上市。我编了个顺口溜:党参细如老鼠尾(幼苗加工),白芷粗像小孩腿(化肥催壮),川牛膝连芦带须一起卖(不加工),人参洁白无香味(洗漂熏白)”。与过去相比面目全非,谁管?药材源头不好,奢谈中药质量有何意义。我认为,整顿中药应从源头做起,在基础上下功夫,要帮助教育农民,提高种药采药道德品质意识。同时要教育弃农经商的广大经营者,不收购、不贩卖质次低劣药材。坚决打击做假掺杂非法行为。全国药材市场从业人员每地都是成千上万,是一支巨大的力量,要团结他们,教育他们,辅导他们,提高经营水平,共同为做好中医药事业出力。

六、有关中医中药的导向观点。1、中药副作用近来报刊媒体常有议论。据报道,目前已知可引起不良反应的中药材有243味。客观地说,中药不是十全十美的。大家常听到“是药三分毒”的说法吗?明代李时珍的《本草纲目》收载药材1892种,现在全国实用的不超过1500种,说明不适宜的陆续在淘汰。今后还会淘汰一些品种和发现增加一些新品种。中药材不良反应问题有多大?引起有关方面重视是好事,但不要大惊小怪草木皆兵。以普通知识为例,空气中也存在不良气体,会引起疾病,不见得要大家闭气不呼吸。烟草有害,严重时会得肺癌,早巳验证,现在还有那么多人不肯戒烟。任何事、任何物都是具两面性,凡事都应作具体分析,对中药里某些成分也应当正确认识。国外有舆论不奇怪,因为他们没有经验,不了解。我们国内也认为“不科学”“不能用”有点说不过去。中国人有句老话“子不嫌母丑”。我们祖宗留下的遗产,是“古”了些,是“旧”了些,但在人民心目中是“古董”。爱护、保养、适当修正让它发出光彩是对的,如果把它“回炉重新打造”,改得面目全非,岂非成了“赝品”。要注意舆论导向。2、药典是药的权威和典范,中药材也在药典范围之内。中药材因为来自农副产品,情况很复杂,不能像工业品一样有统一标准。同一个品名的药材,存在品种不同,产区地域不同,自然环境不同,采种季节不同,家种野生不同,生长年限不同,加工方法不同,新货陈货不同,采样部位不同,检验方法不同等等原因,同一品名的药材,形状,质地,性味,理化成分含量测定都会有差异。有时经验鉴别很道地正宗的药材,而测定含量不合格。我举3个品种实例:(1)2002年,全国各地所产山茱萸,其含量测定大多数达不到药典规定,为什么?不知道。是否与当年气候有关?因为果木植物受自然影响很大,如苹果、柑橘,每年有酸甜之差,药材果实有没有这方面因素?如果存在,药典标准该如何应对?(2)全国家种天麻年产量已达数百万千克,为农民增加副业收入是好事。可是家种天麻经药检部门检测,天麻素含量大多数达不到药典标准。天麻加工有气蒸、水煮两种方法,是否因水煮而失去含量?而种天麻产地农民说,自从家天麻大量投产,加工都用水煮,气蒸者极少。问题是加工方法不当还是药典订标时选样不当?该谁去产地宣传辅导,若是药典选样问题该怎么办?不解决不好操作。辛辛苦苦种出的药材不能用,劳民伤财。(3)各地使用川贝母品种混杂。川贝母应含川贝素碱。20仍年实施检测。四川、西藏、青海所产正宗川音贝却检不出川贝素碱或含量极低。只有炉贝勉强达标,而不属川贝范畴的新疆伊犁贝母则可达标。因此各地药‘厂选购伊贝、炉贝甚至浙贝,代替川贝使用。浙贝苦寒治疗感冒风寒咳嗽;川贝苦甘微寒治润肺虚劳咳嗽,两者对症不同。少数药厂乘此混乱,以低价的浙贝、伊贝、平贝、湖北贝代替川贝生产川贝止咳露,怎会药性功能不变呢?为什么正宗川贝含川贝素碱达不到标准,而合西贝素碱的新疆伊犁贝母能达标准呢?我怀疑是否将西贝素碱的数据,误当川贝素碱的数据作对照品。为了正本清源,希望法查一下。
药典是国家法典,万一有误,具体无法执行。3、中医师出国,去世界各地开设诊所,说明中医中药世界上有市场。这些出国的中医师,大多数毕业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以后,他们专业学医,中医的理论根底是扎实的,但对学药和认药功底不深。他们出去创业行医,治病配药必须一手操作。用的一般向国内正规药业公司进货。后来少数人为了贪图便宜,委托各地中药市场直接进货。
 
如果所托之人对中药一知半解很可能出差错。如在上海就读的中医师,使用饮片防已,一般指防巳科粉防已,如果在市场采购,”有可能买至的是马兜铃科广防已。因为各地用药习惯不同,品种复杂的药材必须标明要求。可是他们没有学得那么深,只知道中药来于中国就是对的,而不知中国之大,品种之杂。

中药饮片配方,一、药不可配错;二、量不可过度;三、该炮制的一定要炮制;四、剧毒、麻醉药要慎之再慎。掌握此四点,一般说不会出问题。为了海外中医使用中药的安全,我建议出口的中药应审验出关。向海外中医师宣传,选择国内正规有资质的公司、药厂购买中药,以防差错。4、中医中药如何走向世界?我提出如下看法。中医中药走出国门服务全人类乃时代的责任,是我们中华民族的光荣。这条路如何走,策略很重要,要从全方位考虑。单纯争取中成药进入国际市场是不够的。中成药仅是中医中药当中一个部分,它好比“大锅莱”,没有中医采用治疗手法,开饮片配方炒“小锅莱”精华。中成药孤军深入,基础不牢,很难长久。更显示不了中医中药整体实质,有可能手致中药洋化。用中医行话比喻,“治表不治本”。所以“向世界接轨”的口号改为“中医中药走向世界”。我们要以医术、药物同时并举的优势取胜。我认为,众多中医师出国就是中医中药走向世界的开路先锋。以他们的知识、智慧、勤劳、努力开拓奠基铺路开创局面,逐步取得世界各国理解认可,争取到合法行医的资格。现在世界上已有76个国家正式承认中医中药的合法地位就是好的开端。国家应该重视这一大好形势,支持他们,鼓励他们,提高他们医术。通过他们的实践,弘扬我国医药学的威望,此乃治本之策。为了海外中医在国外有更大的发展空间,我建议有关管理部门,科研教学机构,中药生产单位,共同给海外中医作后盾。成立“中医中药学术海外咨询中心”“中医中药药物海外供应中心”。有那么两个中心,海外中医会感到祖国的关怀和温暖。在国外更好地工作,努力提高医术水平,为祖国争光,逐步实现中医中药走向世界的目标。(王惠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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