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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于5月底发布后,6月中旬《中医药法》的立法工作也受到外界的关注,这是国家层面首部规范中医、中药的法律。业界认为,该法的制定将让国家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目标得到落实。 早在25年前,针对中医药立法的提案就已经在全国“两会”期间提出过,直到今年,《中医药法(草案送审稿)》(下称《草案送审稿》)才被列入国家立法计划,并一度被认为年内有望出台。 在全球范围内,各国针对传统医学的法律保护已经相当普遍。据世界卫生组织统计,目前全球已有54个国家制定了与传统医学相关的法案,有92个国家颁布了草药相关法案,做到了传统医学单独立法管理。 据记者从《国务院2012年立法工作计划》中了解到,《中医药法》未被确定为一档项目,只被列入二档项目。《中医药法》年内出台恐无望。 虽然《中医药法》具体的出台时间表尚不明确,但中医药产业界已经将该法视为行业利好,认为正式法律规范的建立将会促进中医医疗、中药产业更多地被市场接受,尤其对中药产业“走出去”助力更大。 立法过程存争议 去年底,《草案送审稿》已经送交国务院法制办,但由于社会对中医药立法存在争议,全国人大层面尚未完成。 据记者了解,这份近7000字的《草案送审稿》包括总则、中医药服务、服务体系、继承创新、人才培养、中药发展、文化与知识传播、保障措施、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等11章。 在《国务院2012年立法工作计划》中,中医药立法被列为二档项目。一档项目是要求在年内完成的,而二档项目只要求“需要抓紧工作、适时提出”。与一档项目相比,二档项目研究性更强,没有通过的急迫性,一般不作为人大的刚性立法计划,也不确定具体通过时间。 目前《中医药法》的立法调研工作已经正式展开,截至6月中旬,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调研组已赴北京、四川、贵州、云南、河南、安徽、江西等省市,就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及立法情况进行实地考察。 近年来,各地为了促进中医药发展,已经出台了很多地方性法规,2008年至今,包括广西、黑龙江等在内的全国20多个省份制定并颁布了针对中医药的地方性法规。显然,从立法的角度看,建立有关中医药法律的条件已经基本成熟。 虽然《中医药法》已经“待产”,但对中医药的作用、地位依然存在很大争议,如“中医药有没有单独立法的必要”就是很多人关心的话题。 作为法律,《草案送审稿》虽然对中医药的发展有重要的推动作用,但是对很多问题没有界定清楚。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学教授吴景明表示,其立法宗旨不明确,在权利、义务的设定上不科学。 中国工程院院士、天津中医药大学校长张伯礼指出,草案对某些内容的规定不具体。比如,县级中医机构领导单位不明确。草案中笼统提出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中医药管理部门或者机构,但机构的层次、级别都没有说明。 此外,值得关注的是,现在困扰中医行业以及中医药产业发展的问题之一是对医疗纠纷的科学解决,比如:中医治疗中出现死亡怎么办?如果西医治疗中出现死亡,按西医的标准审查认定没有问题,但是中医如何处理? 现在通行的方法是按照西医的标准进行检验,但是中医、西医治疗手段不同,怎么客观评估就成了问题。如果《中医药法》能够解决此类问题,对于医患双方都有很大好处。 产业界热盼出台 虽然在立法环节存在诸多争议,但《中医药法》的立法工作已经被产业界提前视为难得的发展催化剂。 业内专家指出,立法将对整个中医药产业产生巨大的促进作用,比如在支持中医药产品的研发上就能显现出来。“过去,国家对中药产品研发也是有支持的,每年都会拨付研发资金,但是,这种拨款是‘机动性’的,每年多少不一。” 如果立法成功,对中药研发的资金支持就不会出现“有钱就多给,没钱就少给”的现象。 近年来,中医药研发一直青黄不接,民族药等日益萎缩,如速效救心丸等临床疗效和安全性俱佳的产品少有问世,大多是一些改剂型的产品,由于安全性不足,常遭人诟病,也影响了中药的声誉。 虽然政府对中药产业研发的支持涉及多个项目,如一些重点项目、攻关项目以及产业化项目等。按照不同的项目,所拨付的款项大小不一,最多时也有投入达几千万元的。但如果比起西药研发来,中药研发所涉及的投入太少。 业内人士指出,如果《中医药法》成功制定,国家对中药投入会大大增加,中药研发投入资金远远少于西药的现象会有所缓和。 据记者了解,《草案送审稿》第59条明确:“国家支持中医药产业的技术改造、技术开发、产品研制、技术推广和中药材生产,保护、扶持中药中华老字号、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对优质产品在定价、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等方面实行优惠政策。”中药纳入医保的问题被明确地提了出来。 “将一些传统中药品种,尤其是知名中药品种纳入医保,对整个中药产业无疑会起到推动作用。”一位中药产业界人士说。 此外,中医药走出去也是产业界期待的热点。不少专家认为:《中医药法》如果能推动中医医疗服务标准化,将对中药产业有重要的推进作用,因为中医医疗服务的标准化将为中医正常行医提供法律保证。更重要的是,随着法律制度的建立,中医药在实践中的标准化问题也可能获得解决,此举将对中医药“走出去”起到重要作用。 在《国务院2012年立法工作计划》中,中医药立法被列为二档项目。与一档项目相比,二档项目研究性更强,没有通过的急迫性,一般不作为人大的刚性立法计划,也不确定具体通过时间。(贾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