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国家林草局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林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金融服务、强化林业重要战略实施金融保障、加大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金融投入、建立金融支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完善政策配套体系及保障机制等五个方面,提出15条具体措施。进一步促进我国林业高质量发展。
政策梗概
我国森林面积和森林蓄积连续四十多年保持 “双增长”,是全球森林资源增长最快最多以及人工造林面积最大的国家。国家林草局数据显示,21 世纪以来,中国贡献了全球约四分之一的新增绿化面积。目前,我国森林面积达 34.6 亿亩,森林覆盖率已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 8.6% 提升至 25% 以上,森林蓄积量也超过 200 亿立方米。重点生态工程像是三北防护林工程,在实施 40 多年里,累计完成造林保存面积 4.8 亿亩,工程区森林覆盖率由 5.05% 提高到 13.84%,61% 的水土流失面积得到有效控制。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累计完成造林 10.95 亿亩、森林抚育 12.40 亿亩、种草改良 7 亿亩。2024 年我国林草产业总产值达到 10.17 万亿元,同比增长 9.6%,全国木材产量 1.37 亿立方米,同比增长 8%。此外森林食物年产量超 2 亿吨,已成为继粮食、蔬菜之后的第三大重要农产品。我国完成湿地保护修复项目 3600 多个,修复和新增湿地面积 1400 多万亩,湿地面积位居世界第四。同时我国也是红树林面积净增加的少数国家之一,红树林面积从 21 世纪初的 33 万亩增加到 45 万亩,还建立了 58 处国家重要湿地、903 处国家湿地公园等。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部署,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进一步巩固我国林业发展的成果,就需要借助金融力量来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林业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协同提升,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以及生态产品价值的有效实现。
《通知》提出,要加大林权抵押贷款产品和服务创新力度,拓宽可抵押林权范围,依法合规延长贷款期限,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增量提质扩面。有条件的地区根据实际需要推动成立林权收储机构,鼓励社会资本开展林权收储担保服务。鼓励各地优化林权价值评估机制,制定统一评估准则,明确操作程序和收费标准,提升评估方法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强化抵押林权管理和处置,保护抵押权人合法权益。健全完善林权抵押登记机制,探索建立林业数据库和交易流转平台,规范有序推进林权市场化交易。
通知强调,要聚焦国家储备林建设、“三北”工程等重要生态工程建设,探索多元化投入机制,强化金融服务需求对接。针对林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特点,提供适配的金融产品与服务,综合运用信贷、股权、债券等融资方式,促进林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围绕林业碳汇资源经营开发,探索完善林业生态产品抵押价值评估方法,运用数字化技术优化融资服务,提高生态产品价值融资的可得性。
通知要求,要用好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拓宽涉林企业直接融资渠道,加大林业领域资金支持。探索构建森林保险产品体系。提升金融机构风险防控能力。各地要建立金融支持林业改革发展工作会商机制,搭建有效的协作和信息交流平台,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政策亮点
1.林权抵押创新升级。《通知》提出要加大林权抵押贷款产品和服务创新力度,拓宽可抵押林权范围,还可依法合规延长贷款期限,同时审慎探索基于林业经营收益权、林下空间经营权的融资模式,以及林权按揭贷款、“林权抵押 + 森林保险” 等产品服务模式 。
2.聚焦重点生态工程。通知聚焦国家储备林建设、“三北” 工程等重要生态工程建设,探索多元化投入机制,针对国家储备林提出要围绕 “国家储备林 +N” 建设模式加大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同时鼓励各省组建专家库,为国家储备林项目谋划等提供全流程专业支持。
3.覆盖林业全产业链。通知针对林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特点,综合运用信贷、股权、债券等融资方式,积极满足林下特色产业培育、原料收储及精深加工、转型升级、冷链保鲜和物流等全产业链融资需求,以促进林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4.强化生态价值金融转化。通知围绕林业碳汇资源经营开发,探索完善林业生态产品抵押价值评估方法,运用数字化技术优化融资服务,提高生态产品价值融资的可得性、便利性和安全性,相比之前,更注重生态资源向生态资本转化的金融渠道搭建和配套机制完善。
5.构建综合保障体系。在金融风险防控和部门协作层面,通知有新突破,提出要探索构建包括指数保险、产量保险、收入保险和责任保险在内的森林保险产品体系,构建评估、保险、监管、处置、收储“五位一体”的林权抵押贷款风险管理机制。同时要求各地建立金融支持林业改革发展工作会商机制,林业主管部门需建立健全林业领域融资需求项目库,并与金融系统共享对接 。
发展机遇
未来,我国生态保护将持续强化,森林质量会显著提升,林业相关产业现代化会加速。未来发展空间进一步扩大。中投顾问预测,中国林业产业总产值,2024 —2028 年年均复合增长率约为 7.72%,2028 年产业总产值将达到 15万亿元。可积极参与下述相关机会。
1、林业企业可以获得融资更加容易和便利的机会。林业企业拓宽了可抵押林权范围,可用于抵押的资产增多,贷款期限能契合林业生产周期长的特点,融资渠道拓宽且难度降低。林业企业在鼓励审慎探索基于林业经营收益权、林下空间经营权的融资模式,以及林权按揭贷款、“林权抵押 + 森林保险” 等产品服务模式的情形下,可以根据自身经营状况与业务特性,选择更为适宜的融资途径,实现资金的有效融通。
2、林业企业获得实现产业融合发展、提高竞争力的机会。林业企业在针对林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综合运用信贷、股权、债券等融资方式,满足林下特色产业培育、原料收储及精深加工、冷链保鲜和物流等全产业链融资需求的支持下,相关企业有利于进行产业延伸,实现林业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发展,提升产业链和供应链稳定性,进一步提升了企业的高附加值与综合竞争力。
3、林业企业获得生态价值变现的发展机会。林业企业在围绕林业碳汇资源经营开发,探索完善林业生态产品抵押价值评估方法,运用数字化技术优化融资服务的基础上,可以更高效地开发与利用林业碳汇资源,将自身的生态优势转化为可以获取经济收益的资本,开拓新的盈利增长点。
4、金融机构获得业务增长以及业务创新的机会。银行等金融机构可开展抵押业务的林权资产范畴得以扩大,能服务的客户数量以及业务量均有望增多,进而提升贷款业务规模,增加利息收入等盈利来源。保险公司进一步丰富了保险产品种类,为扩大森林保险业务规模提供了机遇,有助于保险机构在林业保险领域提升市场份额与盈利能力。证券等金融机构获得企业上市、债券发行的机会增多。金融机构还可以借此探索林业碳汇质押融资、林业产业股权融资等创新业务模式,开拓新盈利增长点。
5、地方政府获得生态工程加速建设、区域经济发展的机会。地方政府在聚焦国家储备林建设、“三北” 工程等重要生态工程建设的引导下,能够通过基金、绿色债券等多种形式,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到重点生态工程建设中,减轻财政资金压力,更高效地推进生态项目的落地实施。地方政府还可借助金融对林业产业发展的支持,能带动林下经济、木材加工、生态旅游等关联产业发展这一契机,优化地区产业结构,促进就业,提升区域经济的发展质量,达成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协同共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