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锚定农业农村现代化 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于今天正式发布,该文件为县域黄精产业发展提供了明确的方向和全方位的政策支持。特别是文件明确提出的“积极发展林草产业,培育壮大林下经济、森林康养等业态”与“持续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黄精产业依托林地资源、实现生态与经济双赢提供了核心政策依据。 结合文件内容,对黄精产业的指导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明确林下经济的主导地位
培育特色林草产业。文件将“林下经济”明确列为培育壮大的重要业态。县域黄精产业应优先定位为 “林下特色中药材产业” ,这使其直接符合国家鼓励的发展方向,更容易获得在林地使用、财政补贴、金融保险等方面的专项政策支持。
定向支持财政金融。文件提出优先保障农业农村投入、用好专项债和超长期特别国债。以“林下经济”项目申报的黄精产业,可重点争取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与林下经济项目等,用于林道、灌溉、生产设施等基地建设。
适用保险与补贴政策。文件“支持发展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林下黄精可积极纳入特色保险试点,防范自然灾害风险。同时,可探索与生态公益林补偿、林业补贴等政策相结合。
二、聚焦林下生态种植模式
文件强调“种业振兴”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黄精产业应重点开展适合林下仿野生环境的优良品种选育,以及林药复合生态系统构建、近自然栽培等关键技术的研发与推广。
发展林下黄精是践行“绿色农业”“生态低碳农业”的绝佳路径。其 不与人争粮、不与粮争地、利用林荫空间 的特点,完美契合文件要求,可打造“生态种植、品质溯源”的高端品牌。
在林下环境中,可应用物联网传感器监测林下光照、湿度、土壤数据,利用无人机进行管护和巡林,实现 “智慧林下经济” 。
三、拓展“林下黄精+”多元业态
精深加工林下产品。以林下生态黄精为原料,开发健康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等,其 “道地”“野生环境” 的背书能极大提升产品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
深度融合“林下黄精+森林康养”。文件明确鼓励“森林康养”。可将黄精种植基地与森林步道、康养基地结合,开发 黄精药膳体验、森林疗养、科普研学 等业态,实现“观森林、品黄精、养身心”的产业链延伸。
林下种植的绿色、生态故事是极佳的品牌传播素材。通过电商直播“从林间到舌尖”的全过程,能有效提升产品溢价。
四、生态保护与可持续发展是核心载体与共赢路径
发展林下黄精是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的直接实践。它不破坏森林主体功能,还能通过提高生物多样性、改良土壤、减少水土流失等方式 促进生态系统的正向演替,完全符合文件“一体化推进乡村生态保护修复”的精神。
文件要求“持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发展林下黄精产业,是 盘活集体林地和农户林地经营权、实现资源变资产的有效途径。可通过股份合作、租赁、托管等形式,明确产权和利益分配,激发经营主体活力。
将黄精主要布局于林下,是从根本上 落实文件“严防耕地‘非粮化’”要求 的战略选择,保障了粮食安全,也为特色产业找到了广阔、合法的发展空间。
五、组织模式与利益联结能激活林地经营主体
鼓励发展 家庭农场、农(林)业合作社、农(林)业企业等,专门从事林下黄精规模化、标准化经营。文件支持的“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可拓展为“林事服务中心”,提供技术、加工、销售服务。
村集体可利用统管的本村集体林地,以资源入股发展林下黄精项目,文件“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政策可直接赋能,形成稳定村财收入。
通过“公司+合作社+基地+药农”模式,引导药农以林地入股、劳务参与、返租倒包等方式融入产业链, 让药农共享“生态红利”和“产业红利” ,直接响应文件“促进农民稳定增收”的核心目标。
中央一号文件将“林下经济”提升到重要位置,为县域黄精产业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战略机遇和根本遵循。 通过深度融入“林下经济”国家战略,黄精产业不仅能实现自身高质量发展,更能为县域生态振兴和产业振兴提供强大动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