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药材不分生熟
某些药材的鲜药和生药在服用前,往往需要先行加工炮制。比如川乌、草乌都是祛风湿、散寒止痛的良药,但生品含有乌头碱,0.2毫克就能中毒,3~5毫克即会达致死量。而且,因为药物在酒中的溶出率会增加,所以在药酒中其毒性会愈加明显。
第二,望词生义,用错药材。
例如,有人不懂药理药性,误认为止咳平喘的华山参也是人参类的补益药,泡酒服用出现了面部潮热、手舞足蹈的阿托品中毒症状。
第三,同物异名,忽视药材的正规名称
例如,有人因为不会鉴别中药材,把有“野天麻”之称的曼陀罗当成天麻,大剂量使用制成药酒而致中毒。
有些药物是不宜入酒的,大家应该在医生的指导下配制药酒,以免懵懂中饮下自酿的“苦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