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安徽省亳州市光前中药材购销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为了发展药材生产,达到共同致富,共同发展的目的,甲已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协助乙方发展药材生产 亩(具体品种安排见附件“效益分析表”)。
2、负责信息咨询,良种供应,提供有关技术资料。
3、负责销售乙方产品。
二、乙方责任
1、在甲方指导下安排生产,严格按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要求进行管理。
2、生产的合格产品必须由甲方负责销售,如需自行处理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
三、质量要求
1、甲方提供的药材良种应达到国家质量标准:发芽率在85%以上。
2、乙方出售给甲方的产品也应达到国家质量标准(深干、无杂、无虫蛀、无霉变),达不到标准者,甲方可以拒收或以质论价。
四、付款方式
1、乙方付给甲方种子款用共计元。签订合同后,乙方三日内应预付甲方总款的50%现金作为定金;提种时应再付给甲方总款的30%;下余20%款项待甲方收购乙方产品时从货款上一次性扣清。
2、甲方在一定期限内按市场价(以当时收购价为准)回收乙方合格产品。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另行签约,由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双方履行义务后终止。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联系人:宫光前
电话:13956769187 电话:
开户行:中国银行亳州分行金星分理处 开户行:
帐号:175211328221 帐号: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