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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将大宗中药材种植纳入农业保险中央补贴品种范围,各省份均可自主确定省市县三级补贴的比例!!

发布时间:2023-01-27 阅读:1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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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晓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大宗中药材种植纳入农业保险中央补贴品种范围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业保险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农业保险一定要搞好,财政要支持农民参加保险”,2004年以来的历年中央一号文件均对发展农业保险做出部署要求。农业农村部会同财政部、银保监会等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部署要求,加强政策引导,强化服务保障,推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按照“中央发展大宗,地方发展特色”的原则,中央财政提供保费补贴的农业保险品种由最初的种植业5个品种,扩大至种、养、林3大类16个品种,基本覆盖了关系国计民生和粮食安全的主要大宗农产品。2021年,中央财政安排农业保险保费补贴333.5亿元,较上年增长16.8%,带动农业保险实现保费收入965.18亿元,为1.88亿户次农户提供风险保障4.78万亿元。 

  2019年,中央财政在10个省份开展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以奖代补试点,试点地区可按照自主自愿原则,对不超过两种保险品种开展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并申请中央财政奖补资金支持。2020年,试点地区扩大至20个省份,保险品种扩大至不超过三种。2021年12月,财政部修订出台《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将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奖补政策实施范围扩大至全国。各省份均可结合实际需要开展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自主确定省市县三级补贴的比例。2021年,财政部安排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奖补资金24.07亿元,较上年增长100.5%。 

  据调度,不少省份已将部分中药材品种纳入省级财政补贴范围。如甘肃省对当归、党参、黄芪三个中药材品种,分别由省级财政补贴40%,市县财政补贴40%,农户承担20%。按照中央财政对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以奖代补政策,这些省份还可根据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综合绩效评价结果和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保费规模,获得一定的中央财政奖补资金,减轻地方财政和种植农户负担。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配合财政部,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聚焦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要求,从发展方向、制度设计、政策制定、资金保障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强化服务保障,指导地方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机制,提高农业保险服务能力,更好满足三农领域日益增长的风险保障需求。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农业农村部  

  2022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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