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域GAP】关于组织开展“中药材全域GAP基地建设与推广行动”的通知

根据《国家药监局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草局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发布〈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公告》(2022年第22号)要求,按照《河北省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工作程序(试行)》(冀药监中药〔2024〕30号)规定,我局组织对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安国市安兴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的中药材麦冬种植基地开展了《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延伸检查,经综合评定,检查结果符合要求,现予以公告。
附件:河北省中药材GAP延伸检查结果信息表.xls
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5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声明:本文摘自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仅供学习,若有异议,将做删除处理。
根据《国家药监局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草局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发布〈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公告》(2022年第22号)要求,按照《河北省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工作程序(试行)》(冀药监中药〔2024〕30号)规定,我局组织对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安国市安兴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的中药材麦冬种植基地开展了《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延伸检查,经综合评定,检查结果符合要求,现予以公告。
附件:河北省中药材GAP延伸检查结果信息表.xls
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5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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