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材新品种选育和品种授权在我国实行“农业口”和“林业口”双轨管理。具体走哪条路径,主要看该药材的植物学属性、栽培方式和地方管理归口。
一般草本、藤本、灌木类药材多按农作物管理,走农业口;木本药材、林源药材及部分林下药用植物走林业口。有些物种存在交叉,需以当地农业农村或林草部门意见为准。
农业口中药材新品种选育与授权流程
1.建设种质资源收集与资源圃,建立育种基础群体,保存和评价种质资源。
主要开展收集地方农家种、野生近缘种、育成品种、外地引种材料,按种质来源、生态类型分区种植,每份种质一般种植一定数量单株,设置隔离区、重复区和保护行;
建立种质档案,记录植物学性状、物候期、抗病虫性、抗逆性、产量性状、有效成分含量等;
进行连续2~3年以上的鉴定评价,筛选优良亲本和育种材料。
2. 创制育种材料与选育品系,从资源圃材料中选育出遗传稳定、综合性状优良的品系。
开展系统选育,从优良单株连续选择,形成稳定株系。选育要求自交或纯化至主要农艺性状基本稳定。
无性繁殖药材需连续观察2~3年以上,确认无性系性状一致、稳定。
重点选择产量、有效成分含量、抗病性、适应性和农艺性状。
3. 开展品种比较试验,在育种单位内部筛选最优品系。
设置株系圃、鉴定圃、品比圃。采用随机区组设计,一般设3~4次重复,以当地主栽品种或近似品种为对照。
考察生育期、产量、有效成分、抗性、一致性等,根据2~3年结果,筛选1~3个优异品系进入区域试验。
4. 开展区域试验与生产试验,检验新品系在不同生态区的适应性、丰产性和稳定性。
区域试验:按生态区设置3~5个试点,连续2~3年,统一试验方案、统一对照,考察产量、品质、抗病性、抗逆性、适应性。
生产试验:一般1~2年,采用接近大田生产的栽培方式,设置大区对比,总结配套栽培技术,验证品种推广价值。
5. 开展DUS测试与品质检测,为品种授权提供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证明。
DUS测试可以委托农业农村部植物新品种测试中心或分中心,依据相应植物属/种测试指南进行,一般需要连续2个生长周期以上,评价品种的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
品质检测委托有资质机构检测有效成分或指标成分含量,检测农残、重金属、指纹图谱等质量安全指标。
6. 品种申报与授权
农业口中药材品种授权主要有以下路径:
a 省级非主要农作物品种鉴定/审定
未列入非主要农作物登记目录的中药材,不实行国家强制审定,可向省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种子管理部门申请品种鉴定/审定。
提交材料包括:申请表、选育报告、区域试验报告、生产试验报告、DUS测试报告、品质检测报告等。
通过后获得省级品种证书,在相应区域推广。
b 国家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
若该药材已列入农业农村部非主要农作物登记目录,可申请登记。向省级农业农村部门提交申请,经审核后报农业农村部公告。登记条件主要是具备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并有适当命名。
通过后颁发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证书。
c 农业植物新品种权授权
向农业农村部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申请。要求品种具备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并有适当命名。
经实质审查合格后授权,颁发植物新品种权证书。品种权是知识产权,保护育种者权益。
注意:a和b主要解决品种推广资格,c解决知识产权保护。在实际中常同步进行申请。
7. 授权后良种繁育与推广
建立原原种、原种、良种三级繁育体系,制定种子种苗质量标准、繁育技术规程,对授权品种依法开展许可、转让和维权,在适宜区域内推广,持续监测品种表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