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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稀濒危药用植物的保护现状及保护对策

发布时间:2013-01-19 阅读:1421

                                                     杨世林 张昭 张本刚 林余霖
                            中国医学科学院中国协和医科大学药用植物研究所 北京 100094


  中国是世界上生物种类最丰富的国家之一,拥有高等植物3万余种,占全世界种 类的10%以上,居世界第三位。近年来,全球性的物种灭绝在加剧,据统计,目前地球上物 种的灭绝速度比形成的速度快100万倍。至20世纪末,世界将有5~6万种植物受到不同程 度的威胁,在我国3万种高等植物中,至少有3千种处于濒危境地。
  中药的研究与应用已有几千年的历史,积累了丰富的宝贵经验。公元前1~2世纪,药物经典 著作《神农本草经》就已问世,收载植物药252种。近50年来,植物药的应用又有了长足的 发展,其数量已达11 146种,其中已进行人工栽培的有492种,广为栽培的231种,绝大多数 为野生。1990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收载的584种植物药中,有近一半是野生种类, 民间广泛应 用的草药则几乎全部为野生。近年来,世界范围内“回归自然”的呼声日益增强,人们对植 物药的需求量与日剧增,10年间翻了三番。各种社会因素和对植物药需求量的增加,给自然 环境和资源造成了巨大的压力,致使大面积植被被毁,生态环境急剧恶化,植物药资源快速 萎缩。甘草、光果甘草、羌活、单叶蔓荆、黄皮树、银柴胡、肉苁蓉、三叶半夏、新疆阿魏 、紫草等100多种药材的资源量普遍下降,影响60多个药材品种的医疗用药。长叶榧、见血 封喉、峨眉野连、八角莲、凹叶厚朴、杜仲、小勾儿茶、野山参、黑节草等30多种药材因野 生资源稀少,无法提供商品或只能提供少量商品,处于濒临灭绝的边缘[1]。《中 国植物红皮书--稀有濒危植物》第一册收载植物354种,有药用植物168种,其中稀有种38 种,渐危种84种,濒危种46种。珍稀濒危药用植物中,含常用中药46种、大宗药材19种(27 个植物种)。这些药用植物均为野生种类,降香黄檀现仅存2株母树;野生人参、杜仲等有名 的中药材已很少见;银叶桂和土沉香残存的母树也已很少见[2]。我国古代有名的 上党人参产于山西、河北、河南和山东等省,其发现与应用均早于东北人参,由于森林生态 系统遭到破坏及数代掠夺式采挖,在明代就已灭绝。中药材资源的现状及历史教训提示我们 ,应该加紧对珍稀濒危药用植物进行有效的保护和系统的研究。
  1 珍稀濒危药用植物形成的原因
  1.1 长期过度采挖:由于经济利益的驱动,过度采挖的短期行为使许多野生药 用植物处于濒临灭绝的境地,如:胡黄连、紫斑牡丹、四川牡丹、黄牡丹、黄檗、云南黄连 、短萼黄连、峨眉黄连、草苁蓉、厚朴、雪莲、金铁锁、姜状三七、刺参、土沉香、短柄乌 头、地枫皮、新疆贝母、平贝母、黄芪等。从80年代发现胡黄连可以代替进口胡黄连以来, 采挖成风,短短十几年时间就使其资源濒临枯竭。平贝母原主要来源于野生资源,由于长期 过度采挖,在50年代就已采挖困难,现在野生蕴藏量仅有25万 kg,而全国每年的需求量为1 1万 kg[3]。刺参因药效与人参相仿,近年来被大量采挖作为原料,使野生资源 受到严重破坏。金铁锁作为云南白药中的重要成分,被长期大量采挖,以致药源已有枯竭之 危。
  1.2 生态环境的破坏:由于大面积砍伐森林、垦荒和过度放牧,不但直接破坏了药用植物 资源,同时使原生植被遭到破坏,生态环境恶化,加之过度采挖,使得分布于森林、草原、 荒漠中的大量药用植物受到威胁,如:海南粗榧、篦子三尖杉、明党参、杜仲、银杏、黑节 草、延龄草、剑叶龙血树、桃儿七、刺五加、人参、天麻、银叶桂、降香黄檀、八角莲、海南大凤子、薯、见血封喉、肉苁蓉和新疆 阿魏等。肉苁蓉完全来源于野生,50~60年代 生产区在内蒙,由于其寄主梭梭林的面积从当时占森林面积的30%~40%下降到现在的不足20 %,甚至有的地区仅为4.5%~5%,生态环境的恶化致使相当数量的寄主根上无肉苁蓉寄 生, 加之过度采挖,目前内蒙的野生资源蕴藏量仅有40多万 kg,只相当于60年代初一年的收购 量,产区也从内蒙逐渐向新疆转移。市场上享有盛誉的梭梭大芸日见减少,逐渐被来源于新 疆的管花苁蓉取代[3]。阿魏过去依靠进口,新疆阿魏1953年编入我国药典, 其质量优于进口阿魏。50年代新疆年产几千公斤,由于垦荒造田、过度放牧、过度采收和不 合理采收后植株死亡或失去繁衍能力,70~80年代其年产量就已不足1 000 kg。现在新疆阿 魏的蕴藏量仅为2.5万 kg,而全国的年需求量也为2.5万 kg[3]。巴戟天70年代 前 野生资源比较丰富,商品来源于野生,进入70年代后,由于毁林开荒,生态环境遭到破坏, 野生资源日趋减少,虽然现在人工栽培的产量已能满足市场需求,但野生资源已接近枯竭。
  1.3 非科学的采收方式:在46种常用珍稀濒危药用植物中,有12种的药用部位为茎皮或根 皮,3种为茎杆,全部是木本植物。采收药材基本上都是以整株植物的死亡为代价的,由 此造成了野生资源的急剧减少。如:海南粗榧、篦子三尖杉、杜仲、巴戟天、刺五加、厚朴 、黄檗、降香黄檀、黄牡丹、紫斑牡丹、剑叶龙血树等。许多全草类药材的采收期正是植物 的花期,直接影响了植物的有性繁殖。天麻产区的群众在采收冬麻时不回填土坑,使米麻与 密环菌分离,致使天麻繁殖系数降低。肉苁蓉在采挖后不填土、不引水浸灌保护寄主根部, 会破坏肉苁蓉的寄生点,直接影响第二年的生长。
  1.4 植物自身的生物学特性:部分珍稀濒危药用植物自身的生物学特性也是资源减少的原 因之一,如:狭窄的自然分布区域、生长缓慢、雌雄异株、结实困难、种子发育不良、种子 休眠等都造就了植物的脆弱本性,使得物种的自我更新困难。即使在自然保护区内,要想在 自然条件下使种群个体数量得以恢复也有很大难度。
  2 珍稀濒危药用植物的保护现状
  在46种常用珍稀濒危药用植物中,只有天麻、黄芪、明党参、北沙参、厚朴、黄檗、牡丹、 人参、杜仲、黄连、巴戟天、玫瑰等12种植物经过系统的研究,具有成熟的人工栽培技术, 通过人工栽培能基本满足市场需求,这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对野生资源的压力。但对野生资 源的采挖从未停止过,如果不进行有效的保护,随着物种的分布区域和面积的继续缩小,种 质资源的大量流失将是在所难免的,甚至有可能像川芎、当归等一些著名的、有长期栽培历 史的药材一样,难以找到野生资源。另有刺参、桃儿七、新疆贝母等12种植物在各地植物园 或科研机构中进行过一定程度的引种驯代、野生变家栽的研究,有人工栽培成活的植株,但 栽培面积不大,栽培技术也有待提高和完善,药材商品还主要或完全来源于野生资源。对这 些种类而言,加强对野生资源的管理力度就更显得重要。其余22种至今没有具体的保护措施 ,仅只是在分布区有自然保护区的物种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保护。
  1987年,国务院颁发了《野生药材资源保护条例》,一些省、自治区也出台了相关的法规, 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甘草资源管理暂行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 关于加强药用资源保护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加强龙血树资源保护的通知》,并严禁在药材 分布比较集中的龙州弄岗自然保护区、隆安龙虎山天然药材自然保护区内采挖药材和开垦荒 地。在全国几百个各类自然保护区中,90%以上都有药用植物分布,自然保护区在对 药用植物资源的保护上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由于人力、物力所限,未能对多数珍稀濒危药 用植物进行有针对性的保护,同时,一个物种已处于濒危状态,其种群和个体数量已大大减 少,仅只在原生条件下靠物种的自我更新而对物种进行保护,其效果还有待观察。
  目前,我国濒危植物保存中心药用植物保存量甚微,不能使濒危药用植物得到充分的保护。
  杜仲是我国特有的物种,通过对我国野生杜仲资源的调查,迄今为止发现的最大植株位于甘 肃的康县,胸径71.4 cm,年产干籽可达150 kg,但此树竟在1991年惨遭剥皮,当年仅产籽 50 kg。而在英国的邱园却有高12 m,胸径75 cm的杜仲树[4]。我们认为,应尽快 对我国的珍稀濒危药用植物进行系统的研究,制定具体的保护措施并确实加以实现,只有这 样才能使我国宝贵的药用植物资源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使传统医药得到更充分的继承和发 扬,同时为国家创造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3 珍稀濒危药用植物的保护对策
  3.1 原产地自然保护区保护:应在原产地建立珍稀濒危药用植物的绝对保护区, 或在其它保护区内绝对禁止采挖。对一些濒危种现存的母树要有专人进行保护,采收树种扩 大繁殖,如:海南粗榧、降香黄檀、银叶桂等。对天然繁殖能力弱、结实率低、自然更新能 力差的物种采用人工手段提高繁殖系数,增加野生个体数量,如:刺参、桃儿七、海南大凤 子、黑节草、紫斑牡丹等。
  3.2 建立科学的采收方法:应根据各地区的资源蕴藏量确定合理的采收量,保证物种能够 进行自我更新,蕴藏量不至下降。对传统采收期在有性繁殖期内的物种,进行采收期与有效 成分的关系的研究,在保证植物繁衍的前提下进行适时的采收。对皮类中药材应研究和完善 剥皮技术,放弃原来那种砍树剥皮的习惯。全草和根茎类中药材在采挖时应采大留小,边采 边育,不能挖光挖尽。
  3.3 进行野生变家栽和引种驯化技术的研究:珍稀濒危药用植物,特别是濒危种在野外的 个体数量已经很有限,要绝对禁止采挖是件不好操作也不现实的事情。通过人工栽培来满足 市场需要,才能从根本上缓解对野生资源的压力。同时也只有在人工栽培技术成熟的前提下 ,才有可能对濒危物种进行迁地保护和物种复壮。
  3.4 建立珍稀濒危药用植物的基因库:在进行广泛的野外调查的基础上大量收集和保护种 内变异,在适宜地建立田间基因库,尽可能多地对遗传多样性进行保护。云南省为保存、发 展和利用木兰科植物资源,建立了3个种质库基地,共保存10属129种植物,保存率达95% [5],工作做得十分漂亮。有必要时可以人为增加个体间的基因流动,促进基因重组 ,对物种进行复壮。同时应对离体保护技术进行深入的研究,在低温条件下对种子、胚、愈 伤组织等进行长期的保存,争取在较小的空间中最大限度地对遗传多样性进行保护。如黑胡 桃的胚在剥出后快速冷冻能长期保存,经升温后可在试管里发芽,一个2 mL的试管能保存90 0个胚[6]
  3.5 对致危因素进行系统、全面的研究:一个物种濒临灭绝除了外在因素,如生态系统的 破坏、采挖过度外,往往还存在着内在的原因,如有性繁殖困难、种子出芽率低等,至使其 自 我更新困难或速度较慢,找出致危因素并加以解决,对原产地资源的恢复及人工栽培都是致 关重要的。中国鹅掌楸结实率很低,经研究发现,存在单花花期不遇、雌蕊迟熟、花粉生活 力低,可授期短、花粉管败育、胚和胚乳发育不协调、胚珠和雌配子体败育等一系列问题 [7]。
  3.6 遗传多样性的研究与确定:植物外观上的变异并不一定是遗传上的变异,外观无差异 也不代表遗传上没有差异,随机采集个体进行保护不能全面有效地、科学地保护好一个物种 。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如等位酶、限制性片段长度多态性等技术对物种进行研究,确定变异 类型,有针对性地加以保护,才是最科学和有效的。
  3.7 建立物种保护信息管理系统:对珍稀濒危药用植物进行保护,研究对象是复杂系统, 数据量巨大。要充分利用有关数据,使保护决策尽量科学,建立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是十分 必要的。现在我国已有珍稀濒危植物信息库和濒危动物信息库[8],但它们所包含 的 有关药材方面的信息是有限的。建立珍稀濒危药用植物物种保护信息管理系统,不但能提供 准确的信息和资源,监测物种的动态变化,也可为政府部门制定保护政策、法规提供有力的 依据。
  对珍稀濒危药用植物进行有效的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有大量艰苦的工作要做,而且在短期 内也不会有显著的效果,政府部门和研究人员都不能有急功近利的思想,只有在法律、法规 建全、进行充分的基础性研究和细致的基层工作的基础上,才有可能真正保护好这些濒临灭 绝的药用植物。
参 考 文 献
  1,中国药材公司.中国中药资源.北京:科学出版社,1995:152
  2,傅立国主编.中国植物红皮书--稀有濒危植物.北京:科学出版社,1992:2
  3,中国药材公司.中国常用中药材.北京:科学出版社,1995:161,848,1118
  4,陈品良,等.植物资源与环境,1992,1(4):6
  5,李达孝,等.生物多样性,1995,3(4):195
  6,彼得·H·雷文.植物资源与环境,1992,1(4):1
  7,秦慧贞,等.植物资源与环境,1996,5(3):1
  8,朱建国,等.生物多样性,1994,2(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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