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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食药监管局要求加强保健食品管理工作

发布时间:2012-06-01 阅读:1385

 
 

 

  为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监管和规范注册各环节工作,严把保健食品准入关,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有关事项再次发出通知。

  通知强调,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保健食品注册申报资料规范性、完整性的审查力度,要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样品试制和试验现场核查工作,严格按照现场核查规定的要求,真实、准确、规范地填写核查意见和核查结论。注册检验机构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开展保健食品注册检验复核检验工作,严格执行各项程序要求,加强注册检验复核检验管理,确保检验报告各项数据科学、真实、准确。保健食品审评专家和审评专家委员会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对申报资料进行技术审评,科学、公正、独立、客观地提出审评意见。技术审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技术审评工作的组织和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开展技术审评意见的审核并提出审核结论。行政审批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审评审批程序,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严格依法规按程序开展行政审批。

  通知要求,各有关部门、单位和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借产品注册之机谋取私利,要严格执行保密规定,不得违反规定对外透露任何可能影响产品注册公正性的信息。对任何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坚决依法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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