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费补贴政策
种植业保险:水稻、小麦、玉米、大豆四种作物保险,667平方米(1亩)保费15元,由中央财政补贴40%,省财政补贴25%,县(市、区)财政承担不低于15%,投保人(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承担不高于20%。
能繁母猪保险:每头能繁母猪保险金额1000元,保费每头60元,由中央财政补贴50%,省财政补贴20%,县(市、区)财政补贴10%,投保人(龙头企业、合作经济组织)承担20%。
奶牛保险:奶牛保险金额按照市场价值40%、50%、60%的比例确定,每头奶牛保险金额4000~8000元,平均每头奶牛保险费360元左右,由中央财政补贴30%,省级财政补贴30%,县(市、区)财政补贴10%,投保人(龙头企业、合作经济组织)承担30%。
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承办黑龙江省财政补贴的农业保险,不以营利为目的,盈余逐年滚存,以备大灾之年应对。
(二)运作方式
由阳光公司承办,以村、屯为单位,在政府相关部门组织下,统一宣传保险政策,集中投保,统一填写投保明细表,投保人本人交纳保险费并签字确认。统一进行投保公示,出险后及时报案,公司和政府相关部门进行灾情现场查勘和测产定损,组织村、屯统一进行理赔款公示,被保险人签字确认后,由公司通过银行卡、折兑现理赔款。
(三)保险责任
种植业保险责任为人力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包括干旱、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风灾、雹灾、冻灾、病虫害等,对投保农作物造成减产30%以上的损失,由阳光公司按条款进行赔付;养殖业保险责任为重大病害、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及强制捕杀所导致的投保牲畜直接死亡。
(黑龙江 姚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