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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13-02-23 阅读:1324

 

  本报讯 (记者王  韬)日前,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关于加强中医药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全文见三版),旨在充分发挥中医药标准化在中医药事业发展中的基础性、战略性、全局性作用,引领和支撑中医药事业科学发展,利于《中医药标准化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实施。

  《指导意见》强调,加强中医药标准化工作,要紧紧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及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着眼于推进中医药继承创新和学术进步,更好地发挥中医药在维护和增进人民群众健康中的作用。在实际工作中要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拓展领域,提升质量;立足需求,注重应用等6项基本原则。促进《中医药标准化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实施,完成到2020年,基本建立适应事业发展需要、结构比较合理、充分体现特色优势的中医药标准体系,使我国实质性参与中医药国际标准化活动的能力显著提升,对中医药发展的贡献率明显提高的总体目标。

  目前行业内对中医药标准化的意识还不强,认识还不一致;中医药标准化工作基础还很薄弱,整体水平还不高;中医药标准实施推广不够,在实践中主动采用的程度不高;中医药标准化专业人才缺乏,现有人员队伍能力水平亟待提高;中医药标准化技术组织和专业研究机构建设有待加强,标准化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我国中医药国际标准化工作的能力水平还存在差距,实质性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能力有待加强等问题。针对上述不足,《指导意见》指出:

  一要加快标准化基础工作建设,提高中医药标准化工作的水平;二要加强支撑体系建设,改善中医药标准化工作的基础条件;三要加强实施推广及评价,发挥中医药标准化的综合效益;四要加强分类指导,同步推进民族医药标准化;五要把握国际形势,推进中医药标准国际化;六要完善体制机制,加强中医药各项工作与标准化建设的统筹协调;七要加大保障支持力度,推动中医药标准化快速发展等方针。《指导意见》为今后落实中医药标准化工作指明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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