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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发文:发挥中医药在保障妇幼健康中的作用

发布时间:2021-10-02 阅读:1458

 中国中医药报

 

9月27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国务院日前印发的《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以下分别简称《妇女纲要》和《儿童纲要》)。国家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党组书记、副局长余艳红等出席会议并答记者问。 

《妇女纲要》指出,要建立完善妇女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模式。针对青春期、育龄期、孕产期、更年期和老年期妇女的健康需求,提供全方位健康管理服务。坚持保健与临床结合,预防为主、关口前移,发挥多学科协作优势,积极发挥中医药在妇幼保健和疾病防治中的作用。 

《儿童纲要》指出,要强化儿童疾病防治。以早产、低出生体重、贫血、肥胖、心理行为异常、视力不良、龋齿等儿童健康问题为重点,推广儿童疾病防治适宜技术,建立早期筛查、诊断和干预服务机制。推广应用中医儿科适宜技术。 

余艳红指出,保障母婴健康、提高出生人口质量,是国家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内容。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周密部署孕产妇、儿童等重点人群健康保障,动态监测孕产妇、儿童新冠肺炎疫情,不断完善诊疗建议,纳入国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并向全球分享。《妇女纲要》就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保障孕产妇分娩安全,提高妇女生殖健康水平提出策略措施,包括强化妇幼健康服务基层网点,强调培养复合型人才,提倡科学备孕和适龄怀孕等。《儿童纲要》细化和完善了出生缺陷防控相关目标,并提出了建立多部门联动、防止出现缺陷的工作机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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