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周二发布通知,要求加大涉农信贷投放,保持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实现涉农信贷总量持续增加;同时指出要严格执行贷款发放条件,严禁违规新增融资平台贷款.
银监会网站发布的关于做好2013年农村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称,重点加强贷款投向监管,从源头上控制涉农信贷资金被挪用风险,抑制用于农产品炒作、哄抬物价等不合理信贷资金需求,保证有效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严格管控新增涉农贷款的不良贷款余额和比例,对于涉农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率较高的地区和机构,要加强不良贷款的回收和新增贷款的精细化管理,努力改善涉农贷款风险状况,对于涉农不良贷款出现反弹的,要采取坚决措施遏制上升势头."通知称.
通知指出,积极推进涉农银行业金融机构体制机制改革,在保持县域法人地位不变的前提下,稳步推进农村信用社转制为农村商业银行,成熟一家改制一家,允许城商行在辖内和周边经济紧密区申设分支机构,但不跨省区,抑制盲目扩张冲动.
同时,支持在法律关系明确地区探索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农房等抵(质)押贷款业务.推动省联社逐步淡出行政管理职能,不得违规抽调资金集中使用,不得牵头组织非涉农社团贷款.
此外,探索扩大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等借款人可用于担保的财产范围,创新各类符合法律规定和实际需要的农(副)产品订单、保单、仓单等权利以及农用生产设备、机械、林权、水域滩涂使用权等财产抵(质)押贷款品种.
通知还要求,积极稳妥做好城镇化建设配套金融服务,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创新完善小城镇建设金融服务功能,创新小城镇系列信贷产品,设计符合小城镇建设的金融服务产品.积极开办住房贷款、大宗耐用消费品、子女上学等小城镇消费贷款业务品种,保证信贷资金有序、稳步介入城镇化建设.(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