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融资在当前社会经济生活中尤其是在县域经济中的作用日益显著,在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户融资过程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笔者通过对吕梁岚县民间融资行业的调查,围绕民间融资的发展现状、趋势、特点进行了重点剖析,并提出了建议。
(一)民间借贷的形势
一是互助的信用借贷。一般是无息或微息借贷,期限不等,主要是为解决生活急需。岚县是国家级贫困县,目前农村地区还比较贫困,如遇一时困难。这部分借贷数额较小,风险不大,在民间借贷中仅占很小的比重。
二是高额利息的民借贷。也叫高利贷,俗称“驴打滚”,这种借款利率相当高,一般利率为20-30‰,期限较短,借款人如超过约定还款时限不归还,到时利息将会更高,甚至超过借款本金。这种借贷形势是企业进行民间融资的主要方式,由于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企业利润空间变窄,无法承担过高的融资利息,转而寻求期限较长,利率较低的借款,融资利率在10-15‰,期限在6-12月之间,甚至更长时间。
三是典当行的借贷。典当商行一般对外挂牌,以动产和不动为抵押物,签订寄卖协议,娑ㄆ谙奘昊氐盅何铩5狡谖词昊?典当行可以将抵押品处置。典当行收取手续费的标准很高,借贷期限较长,利率几乎与高利贷利率相近。
(二)民间借贷的投向
由于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县域资源型生产企业也处于两难境地,出现了原材料匮乏,库存加大,销路不畅,资金链断裂,资金周转困难的严重局面,民间借贷资金投向也发生了一定的变化,主要投向以下几方面:
一是运输专业户。由于岚县地处晋陕两省煤炭输出交通要道,一些运输专业户凭借天然的优势加入运输行列,这些专业户有相当部分是通过在银行信用社借贷中不足的基础上,再向民间借贷。据统计,岚县有个半挂车、翻斗车、出租车、大货车等约3000台,其中约有2000台是在拉煤跑运输。在营运过程中,由于跑长途运输还存在结账时间不同步的问题,往往要两、三个月才能结一次账,这期间车主垫付的费用很大,因此,不得不临时通过民间借贷,支垫所需资金。
二是私营企业主。个体私营企业都是依托当地资源发展起来的,岚县境内资源丰富,矿藏众多,其中以煤、铁最为丰富。煤田面积共175平方公里,储量约41亿吨,肥煤、主焦煤,肥气煤占多数,发热量6500-7500大卡,为优质动力煤,具有较大的开发潜力。铁矿总储量20亿吨,其中袁家村铁矿储量为13.6亿吨,为全国第二大露天矿体,被誉为“晋西北的聚宝盆”。所以近几年煤矿、采矿厂、选矿厂在最高峰时达百十家,这些企业投资都在百万千万以上,由于前期投资不足,再加缺少流动资金,急需短期的大额资金,因一时无法办到相关的手续,便不能从银行取得信贷支持,只能通过民间借贷取得资金。走民间融资这条路。如候家岩二矿融资1200万元,县水泥厂融资800万元,在49个采选矿中有30多个是通过民间融资投产的,合计融资5000多万元。这种融资行为占全辖民间融资额度的50-60%,是岚县民间融资的主要投向。
三是社会赌博者。现在农村赌博歪风盛行,一些矿企老板为寻求刺激,经常聚众赌博,一次输赢在几十万以上的比比皆是,由于输得较重,最后不得已向赌场内专门等候做此生意的放贷者高息借贷,以期收回本金。这种借贷行为占全辖借贷额度的20-30%。
二、民间借贷的新特点
据对吕梁岚县调查,由于金融机构信贷额度有限,虽然企业都处于停产和半停产状态,但由于存贷加大和前期投资不足,民间借贷非常活跃,且呈现新的特点:
一是借贷利率由追高变为求稳,随着企业利润空间变窄,一些放贷者为追求本金的稳定性,不再过多的看重高利息,放贷由厂矿企业转向商品流通企业,如亚龙超市就以10‰的利率融资300多万元,期限一年。
二是借贷人数由小规模变为大多数,在县域投资渠道日益减少的情况下,有空闲资金的人基本都在从事借贷活动,放贷的人数越来越多,逐渐演变为一种群体化的行为。
三是借贷手续由简单化变为规范化,不再像过去那样,打个借条按个手印就行,而是更趋规范化,大部分借贷都需订立简单的借款合同,而且借贷手更加完整、规范。
四是借贷额度由小变大,过去一些企业所需资金大部分是向银行求助,少部分通过民间融资,现在转变为大部分向民间融通,少部分通过银行借贷。民间借贷额度也由过去的100万元,到现在的1000万元、2000万元。
五是借贷中介组织由暗变明,由于近几年民间借贷的发展日渐成熟,再加人们观念的转变,“高利贷”一词不再是盘剥百姓财产的工具,放贷者也不再像过去那样让人厌恶,民间借贷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所起的作用功不可没。一些借贷中介组织也不再像过去一样隐讳,从地下走出到地上,由暗变明,通过政府积极引导,人民银行竭力推动,变身为小额贷款公司、典当商行、投资咨询公司等进行阳光作业。
三、政策建议
(一)应理性地看待民间借贷的积极作用
民间借贷从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当前农村金融市场主体不足,竞争性不强的缺陷,起到了一定的资源配置功能。民间借贷之所以发展迅猛,有一定的背景条件,反映了近几年来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与农村金融机构数量少、竞争性不强、服务功能单一之间的矛盾。民间金融的发展拓宽了广大农户、个体工商户特别是农村小企业的融资渠道。由于民间借贷的借贷双方关系密切,便于对借款人进行实时监督,民间借贷的发展还形成了与合作金融等正规金融的互补效应。同时,也从另一方面减轻了正规金融机构信贷的压力,转移与分散了经营风险。
(二)通过合法方式规范民间借贷行为
从国家农村金融政策角度看民间借贷,民间借贷的发展从客观上为加快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实现农村金融多元化创造了有利条件。国家应积极引导、鼓励民间资本设立民营金融机构,积极引导民间资本走民营信用社、地方性民营银行道路,为农村更快的实现现代化服务。通过合法方式规范民间借贷行为。如借鉴国外的经验,出台诸如《放款人条例》或者《民间借贷管理条例》之类的法律制度。以法律形式明确规定民间借贷的规范要求、监管方式和监管主体,为民间资本构筑合法规范的活动平台。从而形成多种形式金融机构并存、功能互补、适度竞争、可持续发展的多层次的农村金融体系。
(三)要改进和完善农村现有的借贷体系,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
民间借贷产生、活跃的根本原因是农村地区正规金融资金投入匮乏与农村地区资金需求旺盛、部分农户资金有余与农村社区缺乏投资途径的矛盾,要根本解决问题必须借鉴国际经验,通过制度安排发展地方信用,重构农村金融体系,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
(四)要逐步开放农村金融市场,鼓励有序竞争
通过开放农村金融市场,建立高效、有序、竞争、良性发展的农村金融是我国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目标。为此,应首先创建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其次应鼓励充分竞争。在有较多农村金融机构的基础上,放松并最终解除对农村民间借贷的歧视和压抑政策,从而使不同的农村金融制度之间出现良性竞争,促使高效、有序、竞争、良性发展的农村金融局面的出现。只有在充分竞争的前提下,才能有效扩大金融服务,满足农村融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