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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2017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将于正式实施,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已明确表示:与《中医药法》配套的制度将加快建设,确保7月1日前,中医诊所备案管理、中药药事管理等重大创新制度如期出台。
新法实施,必将深刻影响中医药行业固有生态,带来中医诊所、医疗机构和中药行业的重大变局。中药材天地网就此重磅话题,将特约中医药行业专家、评论员进行深度分析和点评,本期推出天地网首席专家刘红卫老师“中医药法实施,行业面临大变局——产地初加工篇”。
前言:产地初加工,注定是个沉重的话题!
按照当前国内中药管理法律法律的定位,中药材在产地是农副产品;加工成饮片即是药品,要按药品管理法来管理和规范。
但问题是:中药饮片的来源极为广泛,形式多样;去向更为多元化。比如甘草加工后是饮片?是砍片?还是片状原药材?在销售渠道上,甘草既可以销往药品原料;又是食品添加剂和工业原料;还是一些兽药的成份之一,将其完全归入药品原料管理显然是偏颇的。
因此,中药材产地初加工,注定就是一个沉重的话题,当前我们非常有必要来深入探讨它的来龙去脉,以及未来发展方向。(中药材天地网原创http://www.zyctd.com/)
1.2 规定:产地初加工是指可趁鲜加工的药材
干姜、土茯苓、山柰、山楂、山药、川木通、三棵针、片姜黄、乌药、功劳木、地榆、皂角刺、鸡血藤、佛手、苦参、狗脊、粉萆薢、浙贝母、桑枝、菝葜、绵萆薢、葛根、紫苏梗、黄山药、竹茹、桂枝、狼毒、滇鸡血藤。
(2)药材切段(共18个品种)
(3)药材切块(共3个品种)
何首乌、茯苓块、商陆。
(4)药材切瓣(共4个品种)
(5)药材切瓣或片、段(共11个品种)
丁公藤、大黄、天花粉、木香、白蔹、防己、两面针、虎杖、香橼、粉葛、大腹皮。
2.1 门槛低参与才众,成为监管盲区
参与者众多,环节复杂,且基本上都是农民。监管部门无法监管,也屡禁不止,“按起葫芦浮起瓢”,不胜其烦。
2.2 监管部门无法准确把握政策,只好任其发展
产地初加工属于监管的模糊地带,社会和主管部门也许是知之甚少或睁只眼闭只眼,少人监管只能任其发展。
2.3 野蛮式生长,支撑中药饮片源头加工主体
以上述背景下,打着产地初加工名号,实则进行饮片加工的“野鸡加工厂”遍地开花。在亳州、安国,禹州,廉桥和陇西等地长期广泛存在;而在广大产区,这种初加工现象更为普遍。以低成本和便捷的优势,支撑着大半中药饮片的生产供给。
2.4 存在即合理,造成饮片企业的实质空心化
中药饮片厂如果不从产地初加工环节走货,则成本高且无法确保药效。因此,众多产地初加工从业者和供货商,就成为各家饮片厂主要的商品来源,造成饮片厂实质空心化,加工机械成为摆设。
三、反思,产地初加工是对还是错?
(1)从中药材生产特性看:960万平方公里,何处不产药材?参与者数以亿万计,要想面面俱到,各个环节都管到滴水不漏,谈何容易。
(2)从中药材药效特性看:以目前的科技水平,完全以化药的方法和标准来要求中药饮片,过于超前,必须配合传统的前端质控方法。
(3)从中药材历史传承看:几千年来,无数老药工、一线生产加工者积累了大量宝贵的加工技术和品质控制经验,应传承和保护。
(4)从中药材追溯体系看:中药材质量追溯体系的源头是种植与产地加工,这是绕不过去的坎,否则追溯体系就存在重大缺陷。
3.2 优势:产地初加工对保障中药质量的重要性
(1)中药趁鲜加工,大大减少有效成分流失
(2)产地初加工,可降低加工成本增加农户收入
(3)产地净化选切等过程,大大降低物流成本
(4)符合中医文化特征,注入“工匠精神”
结论:我们必须承认一点——市场的原则是,谁的质量好成本低效率高,谁就能胜出和生存延续。凡是能生存下来的,必然有其存在的合理性,这也是市场导向和生存法则!这一点,李诚老师也充分认可。(李诚:隐形饮片加工产业,是市场化选择的结果!)
四、为迎合市场需求,国家布局行业在行动
4.1 政策:国家已充分认识到产地初加工的重要性
因以上原因,出于现实考虑和对行业负责的态度,无论是《国家中医药中长期规划》(2016—2030年)还是《国家中医药法》中,都对产地初加工进行了重新界定和规范。
在《国家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中,明确表示:“构建现代中药材流通体系。制定中药材流通体系建设规划,建设一批道地药材标准化、集约化、规模化和可追溯的初加工与仓储物流中心”; 而在《国家中医药法》中,则明确:“国家制定中药材种植养殖、采集、贮存和初加工的技术规范、标准,加强对中药材生产流通全过程的质量监督管理,保障中药材质量安全”。
由以上规划和法律条款可以明确看出,国家对于中药材的产地初加工,是鼓励和提倡的,但要标准化、集约化和规规范化。
4.2 目的:提供保质保品可追溯的优质药材
在国家的政策方向上,是想依托产地源头,建立一批集生产基地、初加工基地和仓储物流基地为一体的中药材保障体系,变分散加工、分散储存为集中加工与仓储。
从而保障中药材质量达到上世纪80年代市场开放之前水平;让流通效率保持市场经济的水平。在多渠道流通的同时实现规范加工与集中仓储,用企业化、标准化的措施,保障药材全程可追溯。
4.3 具体作法:政府引导企业参与,以市场为主体
(2)打造标准和追溯体系,对初加工进行规范
(3)利用中药材电子商务平台,实现行业净化
(4)以市场为主体,实现企业共建共享
全国的布局的中药材初加工和物流基地,实际上是企业自建分享的优质资源。基地监控质量并给赋码,货主自主上网交易,卖价高低货主说了算;共享也可以是企业自用,给基地交管理费用即可享受周到的服务与质量保障。从而实现所有的初加工和仓储物流基地共建共享。
通过以上分享,我们可以明确看到——接下来的中药材贸易流通体系,将发生革命性变化;而产地初加工,也最终将得以正名和明确身份,迎来历史性重大机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