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光前中药材种植养殖网!
24小时客服热线: 13956769187
电话热线: 0558-5589213

中医药法实施,产地初加工迎来重大机遇

发布时间:2017-05-31 阅读:1506

 

中药材天地网

《重磅》是一档线上原创深度内容栏目。行业大咖访谈、行业大事件报道、热门品种研析、产地市场调查报告是该栏目的四大核心输出点。栏目每一期均由制作人全程调查撰写、中药材天地网智库权威支持,只为给您真正的重磅内容!


        

        编者按:2017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将于正式实施,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已明确表示:与《中医药法》配套的制度将加快建设,确保7月1日前,中医诊所备案管理、中药药事管理等重大创新制度如期出台。


        新法实施,必将深刻影响中医药行业固有生态,带来中医诊所、医疗机构和中药行业的重大变局。中药材天地网就此重磅话题,将特约中医药行业专家、评论员进行深度分析和点评,本期推出天地网首席专家刘红卫老师“中医药法实施,行业面临大变局——产地初加工篇”。

 


图1:2017年5月26日,笔者在南京研讨产地初加工问题。

 

 前言:产地初加工,注定是个沉重的话题!


        中药材走过5000多年历史,是一个逐步从野外走向田地,从分散走到集中,从粗放走到规范的过程。从历史传承看,中药材,特别是道地药材的产地初加工,历史文化极为悠久。

 

        按照当前国内中药管理法律法律的定位,中药材在产地是农副产品;加工成饮片即是药品,要按药品管理法来管理和规范。

 


图2:由于参与环节众多,中药材初加工始终是个沉重的话题。

 

        但问题是:中药饮片的来源极为广泛,形式多样;去向更为多元化。比如甘草加工后是饮片?是砍片?还是片状原药材?在销售渠道上,甘草既可以销往药品原料;又是食品添加剂和工业原料;还是一些兽药的成份之一,将其完全归入药品原料管理显然是偏颇的。 

 


图3:河北安国齐村药农正在切制甘草片,当地已成全国最大甘草加工中心。

 

        因此,中药材产地初加工,注定就是一个沉重的话题,当前我们非常有必要来深入探讨它的来龙去脉,以及未来发展方向。(中药材天地网原创http://www.zyctd.com/)

一、背景 产地初加工的定义


1.1  定义:产地初加工有定义但缺乏操作性


        国家药监部门对产地初加工的定义是:指“中药材药用部分采收后,经过拣选、清洗、切制或修整等适宜的加工”,并在《药典》中明确了64种允许产地初加工品种目录,否则就是违法生产饮片。  
                         
        但由于该规定对初加工标准界定模糊;又与中药行业发展阶段和市场需求不符,因而缺乏实际操作的可能,现实与规定相差甚远。

 

1.2  规定:产地初加工是指可趁鲜加工的药材


        (1)药材切片(共28个品种)

 

        干姜、土茯苓、山柰、山楂、山药、川木通、三棵针、片姜黄、乌药、功劳木、地榆、皂角刺、鸡血藤、佛手、苦参、狗脊、粉萆薢、浙贝母、桑枝、菝葜、绵萆薢、葛根、紫苏梗、黄山药、竹茹、桂枝、狼毒、滇鸡血藤。

 

        (2)药材切段(共18个品种)


        大血藤、小通草、肉苁蓉、青风藤、钩藤、高良姜、益母草、通草、桑寄生、黄藤、锁阳、槲寄生、颠茄草、野木瓜、广东紫珠、首乌藤。

 

        (3)药材切块(共3个品种)

 

        何首乌、茯苓块、商陆。

 

        (4)药材切瓣(共4个品种)


        木瓜、化橘红、枳壳、枳实。

 

        (5)药材切瓣或片、段(共11个品种)

 

        丁公藤、大黄、天花粉、木香、白蔹、防己、两面针、虎杖、香橼、粉葛、大腹皮。

二、现状 产地初加工,已成行业关键链条但极为混乱


        由于中药材及中药饮片商品的特殊性,国家药监部门长期对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的定义、定位存在模糊地带,管理上更是莫衷一是。因而造成了以下产地初加工现状:

 


图4:国内某栀子初加工厂,由于缺乏管理污水遍地。

 

2.1  门槛低参与才众,成为监管盲区

 


图5:湖北广水某镇,农民正在垃圾堆里挑选陈皮。

 

        参与者众多,环节复杂,且基本上都是农民。监管部门无法监管,也屡禁不止,“按起葫芦浮起瓢”,不胜其烦。

 

2.2  监管部门无法准确把握政策,只好任其发展

 


图6:新疆某产地,农户正在对肉苁蓉进行切片加工。

 

        产地初加工属于监管的模糊地带,社会和主管部门也许是知之甚少或睁只眼闭只眼,少人监管只能任其发展。

 

2.3  野蛮式生长,支撑中药饮片源头加工主体

 


图7:亳州药材市场外,某厚朴初加工点。

 

        以上述背景下,打着产地初加工名号,实则进行饮片加工的“野鸡加工厂”遍地开花。在亳州、安国,禹州,廉桥和陇西等地长期广泛存在;而在广大产区,这种初加工现象更为普遍。以低成本和便捷的优势,支撑着大半中药饮片的生产供给。

 

2.4  存在即合理,造成饮片企业的实质空心化

 


图8:2017年4月,天地网专家在云南大理调查玛卡的产地初加工。
  

        中药饮片厂如果不从产地初加工环节走货,则成本高且无法确保药效。因此,众多产地初加工从业者和供货商,就成为各家饮片厂主要的商品来源,造成饮片厂实质空心化,加工机械成为摆设。

 

三、反思,产地初加工是对还是错?


3.1  反思:产地加工,更符合中药产业特征

 

        (1)从中药材生产特性看:960万平方公里,何处不产药材?参与者数以亿万计,要想面面俱到,各个环节都管到滴水不漏,谈何容易。

 

        (2)从中药材药效特性看:以目前的科技水平,完全以化药的方法和标准来要求中药饮片,过于超前,必须配合传统的前端质控方法。

 

        (3)从中药材历史传承看:几千年来,无数老药工、一线生产加工者积累了大量宝贵的加工技术和品质控制经验,应传承和保护。

 

        (4)从中药材追溯体系看:中药材质量追溯体系的源头是种植与产地加工,这是绕不过去的坎,否则追溯体系就存在重大缺陷。

 

3.2  优势:产地初加工对保障中药质量的重要性

 


图9:云南文山,在阳光晒棚中对三七进行初加工。

 

        (1)中药趁鲜加工,大大减少有效成分流失


        基本现实是,多数中药饮片趁鲜加工,质量肯定要优于后期浸泡软化再加工,至少不会导致有效成分无谓流失。例如,甘草、黄芪、泽泻、川芎等药材,晒干后拉到饮片厂再加工时,必须经过长时间水润甚至浸泡才能切得动,必然导致有效成分流失。

 

        (2)产地初加工,可降低加工成本增加农户收入


        目前在我国,中药材主产区多数处于偏远农村,劳力成本低廉,远比在城市雇佣工人合算得多;同时可为广大贫困地区创造就业,增加收入。

 

        (3)产地净化选切等过程,大大降低物流成本


        先进行产地切制、修整和筛选后的初加工药材,再进入流通环节,显然要比原药材直接流通高效实惠。否则既是大大增加物流成本,又为城市制造大量工业垃圾。

 

        (4)符合中医文化特征,注入“工匠精神”


        中药是有灵魂、有内涵、有文化传承的健康产品。“槟榔108片,一粒马钱子,206片”的精湛技艺,不可能是工业生产线上做出来的。一定要用粗暴工业化手段,将传统饮片切制工艺逼向穷途末路,则必将成为非物质文化发展史上的悲剧;更不利于中药品质的提升。

 

        结论:我们必须承认一点——市场的原则是,谁的质量好成本低效率高,谁就能胜出和生存延续。凡是能生存下来的,必然有其存在的合理性,这也是市场导向和生存法则!这一点,李诚老师也充分认可。(李诚:隐形饮片加工产业,是市场化选择的结果!)

 

四、为迎合市场需求,国家布局行业在行动

 


图10:2017年5月26日,中国仓储协会在南京研讨中药材产地初加工。

 

4.1  政策:国家已充分认识到产地初加工的重要性

 

        因以上原因,出于现实考虑和对行业负责的态度,无论是《国家中医药中长期规划》(2016—2030年)还是《国家中医药法》中,都对产地初加工进行了重新界定和规范。

 


图11:对产地初加工保障和规范,是当前最务实的作法。

 

        在《国家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中,明确表示:“构建现代中药材流通体系。制定中药材流通体系建设规划,建设一批道地药材标准化、集约化、规模化和可追溯的初加工与仓储物流中心”; 而在《国家中医药法》中,则明确:“国家制定中药材种植养殖、采集、贮存和初加工的技术规范、标准,加强对中药材生产流通全过程的质量监督管理,保障中药材质量安全”。

 


图12:中家中医药发展规划中,明确对产地初加工进行支持。

 

        由以上规划和法律条款可以明确看出,国家对于中药材的产地初加工,是鼓励和提倡的,但要标准化、集约化和规规范化。

 

4.2  目的:提供保质保品可追溯的优质药材

 


图13:当前,发展和规范产地初加工条件正在成熟。

 

        在国家的政策方向上,是想依托产地源头,建立一批集生产基地、初加工基地和仓储物流基地为一体的中药材保障体系,变分散加工、分散储存为集中加工与仓储。

 

        从而保障中药材质量达到上世纪80年代市场开放之前水平;让流通效率保持市场经济的水平。在多渠道流通的同时实现规范加工与集中仓储,用企业化、标准化的措施,保障药材全程可追溯。

 

4.3  具体作法:政府引导企业参与,以市场为主体


        (1)政府引导建设物流基地,为初加工提供支撑


        全国统一规划,26个主产省区建90多个物流基地。企业依据规划自主申报、自筹资金、自主经营、自担责任、自觉接受国家监督与行业自律;享受国家相关优惠土地、资金补贴与奖励。

 

        (2)打造标准和追溯体系,对初加工进行规范


        专业的产地加工、质量检测、规范包装、专业仓库、集中存储、专业管理、气调养护、赋码追溯,执行业五项行业标准和物流质量管理规范与追溯管理规范。

 

        (3)利用中药材电子商务平台,实现行业净化


        成立专业组织、组建专家委员会,签署《行业自律公约》,建设方案咨询、评审,评审实验基地、示范基地;开发与运营全国统一的公共管理平台;与类似中药材天地网这些有流通标准、成熟运营、真正的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对接,让保质、保品、保追溯的优质药材在全程透明中实现流通。

 

        (4)以市场为主体,实现企业共建共享

 


图14:规范集约的产地初加工体系,承载着中药材行业源头提档升级的希望。

 

        全国的布局的中药材初加工和物流基地,实际上是企业自建分享的优质资源。基地监控质量并给赋码,货主自主上网交易,卖价高低货主说了算;共享也可以是企业自用,给基地交管理费用即可享受周到的服务与质量保障。从而实现所有的初加工和仓储物流基地共建共享。

 

        通过以上分享,我们可以明确看到——接下来的中药材贸易流通体系,将发生革命性变化;而产地初加工,也最终将得以正名和明确身份,迎来历史性重大机遇。

上一篇: 用中医药打造“健康丝路”

下一篇: 我们正在见证中医药的消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