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亳州市光前中药材购销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药田专用除草剂产品的 市代理销售达成如下协议:
一、代理产品、区域、期限:
1、乙方授权甲方为乙方药田专用除草剂产品在 地区内独家排他代理,并保障甲方在销售区域内的长期利益。具体区域指:
省 市所辖的各县区。
2、代理期限为 年,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结束后,双方可续约。
二、双方责任、权利:
1、乙方保证不在甲方区域内授权其他代理商;
2、乙方保证甲方产品供应,并提供相关的技术资料及其他产品宣传资料;
3、乙方应免费对甲方进行技术咨询、指导;
4、甲方保证按时支付货款。
5、甲方保证不向代理区域外销售。若需销售需得到乙方书面同意。
6、双方互有为对方保守商业和技术机密之义务。
7、产品中的知识产权均为乙方所有。一旦发现侵权,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并协助乙方采取维权措施。
8、合同期内,甲方不得代理其他单位同类产品。
三、经销条件:
1、签订合同时甲方预交乙方押金壹万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结束后如没有违反本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
2、甲方在本协议签字之日起七日内,首批进货壹万元以上。
3、协议签定一年内为产品推广期,不计销售任务;之后每年需完成伍万元以上销售额。若是甲方未完成规定销售额,乙方有权变更合同条件。
四、价格:
1、中药材专用除草剂按价目表价格。购货壹万至叁万元优惠20%;叁万元至五万元优惠25%;五万元以上优惠30%。所有单价均为人民币不含税价格,若市场价格变化,由甲乙双方根据市场需要另行商定进行调整。
2、乙方如需调整售价,需在3日前通知甲方,如乙方未通知的,乙方涨价则甲方继续执行原来价格。
五、结算方式:
按预约数量。每次都要货款两清。
六、交货方式、地点:
1、交货地点: 省 市。货物品名、数量、规格由甲方提前7日书面向乙方下订单。
2、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
1、若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按国家有关法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由于水灾、火灾、地震、干旱、战争或协议一方无法预见、控制、避免和克服的其他事件导致不能或暂时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该方可以免责。但是,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须尽快将事件发生状况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日起15日内将有关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寄交对方。
八、其它:
1、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本协议从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签章):
乙 方(签章):
2014年 月 日